“对了,你有什么忌口吗?”
纵使柯嘉棋早就点了菜,但他还是补了一句,像是迟来的礼貌。
“萝……”条件反射一般从口中冒出,仅一个字,晓免孑便刹了车。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挑食的人,却始终记着饭桌上不能出现的那几种蔬菜,
“没有,我吃什么都行。”
然而柯嘉棋还是捕捉到了那一个字,皱了皱眉头,没有接话。
菜上齐了,两人双双动筷,晓免孑发现柯嘉棋一直控制着摄入量,每样菜都吃一点点,不一会儿就放下碗筷。
“你不吃了吗?”只剩一个人吃略显尴尬,何况这家店的单价也不便宜,晓免孑有些不好意思地问。
“没关系,你慢慢吃。”柯嘉棋看出他的顾虑,说。
“你已经够瘦的了,而且又喜欢运动,应该没必要再做额外的体重管理吧?”想起林苍徹也曾为了一个角色猛减十斤,晓免孑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在控制身形。
“我不是在减肥,我只是单纯的食量小。”柯嘉棋笑了笑,说:“以前我们乐队到处演出,经常有一顿没一顿,吃饭也不规律,可能是那个时候养成的坏毛病,吃一点就饱。”
说到“乐队”这两个字的时候,晓免孑看见他眼中亮了一下,笑容也更加舒展。
“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玩乐队的啊?”顺着他的情绪,晓免孑问道。
柯嘉棋伸手数了数,“高中吧,高一开始接触电吉他,效果器,大学没考上,也不想复读了,就干脆算了。诶你听过我们乐队的歌吗?”
晓免孑摇头,他甚至不知道他们那个乐队叫什么。
柯嘉棋立刻点开手机,很快地找到了一首歌,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副耳机,递给晓免孑。
晓免孑戴上耳机,刚靠近耳朵,便被重低音震得有点想移开,但出于礼貌考虑,他还是担着失聪的风险,努力分辨清楚耳机里的旋律。
说不上是什么风格的,好像一个大杂烩,蓝调朋克爵士,迷幻重金属,竟然还有点邦摇的元素在里面,在富有节奏感的音调中,他依稀听懂了副歌的歌词。
“i can see you,i can see you
you will never believe i can touch you
i can jup,i can fly
i a dyg the sky”
“怎么样?”
一曲毕,柯嘉棋充满兴致地问。
晓免孑将耳机取了下来,悄悄按了按耳屏,点头笑道:“我觉得挺好听的,这首歌是你写的吗?”
“嗯,是我十六岁的时候写的,还行吧?”柯嘉棋满脸骄傲,一副找到知音的神情,“咱们两个一样大,我就知道你能懂!”
……完全不懂。
晓免孑在心中无奈地叹了口气,越发觉得他离开乐队是一个无比正确的选择。
“那你这样离开,乐队的其他成员还继续活动吗?”
“当然活动啊,”柯嘉棋不以为然道:“你知道国外有个乐队,主唱死了其他成员还能照常活动,这就是摇滚精神。”
“啊?死了……那谁唱啊?”晓免孑问。
“吉他手呗,本来这个乐队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小乐队,就因为主唱死了上了新闻,许多人都知道了他们,专辑卖得特别好,后来鼓手跟一个著名女演员谈恋爱,蹭了一波热度不说,还签约了更大的厂牌。”
“好可惜啊,这样的荣誉主唱却看不到了……”
“这个世界就是这样,讽刺得很,”柯嘉棋将从刚刚开始一直在手中摆弄的耳机装回口袋,发出一个不屑的哼笑声,“纯粹做音乐的没人听,花边八卦一大堆的到处捞钱。”
说完,他抬头看向晓免孑的眼睛,用近似咒语般低沉的语调,说:
“但凡世人能看见的,站在舞台上的,被人叫得出名字的,那些一个个所谓的‘明星’‘偶像’,没有一个是傻子,也没有一个是干净的。我不干净,林苍徹更脏。”
这个时候突然提到林苍徹,晓免孑有些意外,但这句话的内容对他而言早已不再新鲜,晓免孑不愿想这些,可柯嘉棋总会让他想起这些。
他脑子里瞬间闪过许多镜头,林苍徹的笑、林苍徹的眼泪、林苍徹转身的背影、以及林苍徹将他抱在怀里时的声音。那是一个活生生的人,不是明星,也不是演员,他的周围没有聚光灯,身上穿的也不是戏服,脸庞上没有舞台妆,头发微卷。
他说——“兔子,我好累啊。”说完,便靠在他的胳膊上,刚刚在麻辣烫的店里沾染上的烟火气息依旧未散,混合着他的沐浴露而不是香水的味道。那一刻,他就是林苍徹,普普通通的林苍徹。
他脏吗?
……
晓免孑缓缓低下头,在冗长的沉默之后,他终于开口说道:
“他演技,确实差。”
你挺幸运
第二天在片场,晓免孑突然发现林苍徹身后一直跟着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,年纪大概二十左右,背了一个恨不得能装下万物的大包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既严肃又认真。
直觉告诉他这应该是新来的助理,再次观察了几秒,直到那个女孩像是感知到了目光的压力,也朝他的方向看过来时,晓免孑才赶紧将视线移开。
中午放饭,柯嘉棋站在舞台上拍了拍手,对众人喊道:“由于我经验不足,给各位老师添麻烦了,所以特别准备了午餐,希望大家能吃得开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