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是不是错觉,贾仲元觉得对方似乎瞥了自己一眼。
他背后顿时生出一层冷汗,那种感觉,就仿佛置身于万丈雪山之下,将崩未崩,令人毛骨悚然,不寒而栗!
他不禁庆幸,还好自己没有贸然招惹对方!
“蛰龙之一的青帝到了齐郡,我得赶紧去告诉叔父!”
……
豫州。
长乐看着正在给百姓们看病施针的孙思邈,不禁油然而生出敬佩之情。
两人每到一处,药王前辈便会为当地的百姓义诊,不论贵贱,不分贫富,皆一视同仁,医完后分文不收。
甚至遇到实在贫苦的人家,药王前辈还会自己掏钱,为病人买药物和补品。
即便是面对家境不错的病人,他也尽量选用便宜的药材,耗费心力帮助病人节省钱财。
若是遇到古怪的病症,药王前辈还会亲自背着竹篓爬山采药,亲身试药后才会给病人服用。
长乐终于知道,为什么他的修为只是辟谷初期了。
因为药王前辈的名声实在太大,又是义诊,所以即便是深夜,也时常有病人敲门。
药王前辈的修行屡屡受到打扰,有时候甚至刚入定,敲门声便再次响起来了,但他丝毫没有生气,对病人总是笑呵呵的,温和而慈祥。
时间流逝。
太阳落山,义诊暂时结束。
这一夜孙思邈没有修炼,而是点着烛火,用毛笔不断写着什么,时不时要思忖一番,甚至掐断了几根胡子都不自知。
长乐运转周天,修行了一段时间睁开双眼,发现药王前辈还在写着。
她有些好奇,便起身看了下。
“药王前辈,您在写什么?”
孙思邈笑了笑,道:“是医书。”
“医书?”
长乐探头一看,念道:“千金方……”
她笑道:“真是好名字,药王前辈写的药方,自然每一个都价值千金!”
孙思邈愣了一下,而后哈哈大笑。
“区区药方,何值千金,若有人需要,一文钱不要,尽管拿去便是。”
长乐不解道:“那为何要叫千金方?”
孙思邈露出回忆之色,道:“老夫行医七十多年了,不知见过多少生死离别,但每次见到,仍然悲痛万分,抱憾不已。”
顿了顿,他叹道:“人命至重,有贵千金呀!”
长乐佩服他的医德,却又忍不住劝道:“药王前辈,行医固然要紧,但您也不该耽误了自己的修行,如果能得享长生,岂不是能救治更多的人?”
“长生?”
孙思邈摇头笑笑,道:“于老夫而言,长生只是虚无缥缈的事,那些百姓的病痛、哭声,却是真真切切发生在身边的事。”
“老夫总有一天会死去,但是……”
他轻柔地抚摸着自己书写的文字,眼中露出无限憧憬和希望。
“只要这本医书能流传下去,就能让世上有更多的孙思邈,这世间的病痛也能少一些,长生与此相比,何足挂齿?”
顿了顿,他语重心长道:“与其天上多一仙人,不如人间多几良医!”
长乐望着他眼中的神采和光芒,这一刻,她终于知道了为何药王前辈会有百丈之高的功德金光。
不过孙思邈又长长一叹。
“前辈,怎么了?”
孙思邈摇头道:“即便老夫写完了千金方,这本书也未必就能流传于世,我大唐,医者的地位实在是太低了,愿意学医的人也越来越少。”
古人有不为良相,便为良医的说法,但实际上医生的地位非常低下。
《论语》说:“人而无恒,不可以为巫医。”
《史记》里说:“以良家子从军,谓非医、巫、商贾、百工也。”也就是说,医生的身份非常下贱,不属于良民。
这就导致,愿意学医的才俊越来越少,除非是专门为权贵看病的医官。
但那样,就违背了孙思邈悬壶济世,为百姓治病的初衷。
这些年,孙思邈已经见证了太多医书的损坏和失传,他所写的《千金方》,也许将来亦难逃此命。
每当想到此,他便忧心忡忡,夙夜难安。
长乐眼珠一转,笑道:“这有何难,等咱们到了登州,见到了我师父,他肯定能帮您的!”
孙思邈摇头笑笑,并没有把小姑娘的话放在心上。
他也只是有感而发,随口一提罢了。
未来之事,只能听天由命了。
……
邪神之阵,巨野柳神
刺史府。
李道玄戴着青帝的面具坐在正厅,修长的手指在椅子上轻轻敲动,府中一应管家下人,还有夏清风的妻子小妾皆噤若寒蝉,战战兢兢。
面具下,天眼悄然睁开,打量着这些人。
而后李道玄露出奇怪之色,因为在天眼中,夏清风的妻子和小妾皆元阴饱满,没有半点元阳之气。
换言之,她们仍是处子之身。
怪不得夏清风失踪,她们看起来并不是特别着急。
片刻后。
“下去吧。”
李道玄的声音悠悠响起。
话音落下,众人顿时如释重负,皆长出一口气,他们从未见过有如此威势的人,只是在那一坐,就让他们大气都不敢喘。
简直比老爷还要吓人。
只不过他召集我们前来,为何什么都没有问?
他们却是不记得了,刚刚有一段时间自己‘睡着’了,然后把一切都说了出来,其中甚至包括某位管家和丫鬟的奸情,连什么姿势都说得十分清楚。
众人离开后,李道玄并未说话,只是摘下面具,端起茶杯静静品了一口。
楼翎瞥了青帝面具一眼,她不知道国师为何会在入城后带上这张面具,但国师向来高深莫测,此举必有深意。
“国师,看来夏清风是察觉到了危险,自己先逃了!”
楼翎分析道:“他有妻子和小妾,却连一个子嗣都没有,甚至从未和妻妾同房过,这是不想留下骨血,好无后顾之忧!”
李道玄没有说话,继续喝茶。
上好的铁观音,回味悠长。
这时吕纯良兴冲冲地跑过来,大声喊道:“找到了,找到了!”
他手中捧着一个黑色的盒子,上面沾染着泥土,哮天也兴奋地叫着,这东西可是它亲自挖出来的。
蝗虫身上的特殊气息,便藏在这盒子中!
楼翎拔出腰间的匕首,斩断枷锁,然后小心挑开了盒子。
嗡!
十几只蝗虫从其中飞出,刚一暴露于阳光下便化为灰烬,消散于空中,显得十分诡异。
盒子中有三样东西。
一样是人皮,上面画着古怪的符纹和文字,隐隐构成一只深褐色的蝗虫形状,煞气极重。
第二样东西是几只鲜红的蜡烛,只剩下一半,闻着有血腥味。
最后则是一些石子状的骨头,有着被打磨的痕迹,莹润有光泽。
吕纯良轻咦一声,似是想起了什么,回忆着自己在茅山看过的典籍。
片刻后,他一拍大腿,兴奋道:“想到了,这是召唤蝗神的邪阵!”
“枉死之人皮,人血蜡烛,还有用修士眉骨打磨的圆骨,这是召唤邪神必须的三样东西,绝对不会错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