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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终局(3 / 7)

阳光,笑起来露出一颗尖尖虎牙的少年扛着一个木刀跳到了路中央:“此山是我开,此树是我栽,要想从此过”少年不怀好意道,“让我日一次,就让你过去。”

江历的武功已经登峰造极,长期输空内力再又练回来的极端做法,让他的武功几乎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,他此时弹一弹手指就能挥开眼前讨厌的登徒子,但是高超的内力,让他感受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感蕴含在少年的体内:“焚心决?你是你是他的传人?”

少年哼了一声:“什么传人?我是本人。不要想套近乎逃避惩罚哦,白头发的叔叔,你还算得上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,如果你想玩什么熟人扮演游戏,我也可以配合你的~”

江历在少年胡言乱语的调戏中,竟然真的感觉到了一种见到故人的熟悉感,他怔怔问道:“孩子,你叫什么?”

季峰笑嘻嘻道:“季锋,我叫季锋,禾子季,金字旁的锋,这是你未来相公的名字,记住了呀。”

江历此时倒是平静了下来,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巧的事情,那个人早就死了,是有人专门针对他的弱点,设置的美人计吗?也无所谓了,江历已经不是那个一点怀疑就拔刀杀人的人了,他此时格外心软,特别是面对一个一举一动这么像他的人。

江历下马,给他塞了剩下半袋的糖炒板栗,苦笑道:“不管是谁派你来的,这个名字你不要再用了,你会焚心决,多少跟他是有关系的,所以我不会杀你。不要胡闹了,我放过你,-[x]你走吧。”

季峰毫不客气的接过板栗,尝了一口,哇,真的好吃,他微微弯了眼,好吧,看在板栗的份儿上,不逗你了。

季峰看着江历动作迟缓的走向老马,朝他的背影大声道:“你的敏感点是乳头!含着吸个一刻钟就会射出来!你的奶子特别敏感,头一天玩完第二天唔唔唔!”

“你给我闭嘴!”江历这几年从没这么破防过,捂住季峰的嘴又是好笑又是生气又是惊讶又是想要流泪,脸色可谓是精彩极了,“你真的是季峰?你怎么会长这个样子?”

“这缩来话可就长了”季峰被捂着嘴含含糊糊答道。

夕阳下,一高一矮两个身影贴在了一起,一匹老马在旁边闲适的吃草,以后,解释和抓狂的时间还有很长,可以一辈子慢慢的,互相折磨,互相理解,然后永远相爱。

云梦泽的水汽在湖面的微风吹过之后,带来一阵清爽的凉意。天空中太阳已经西斜,即使是难熬的三伏天气,在湖面放舟随风而荡,确是一件让人顿感暑气全消的美事。

江厉在船尾垂下鱼钩,鱼篓里已经收获了几条白鲢。季锋在船头一边悠闲的躺着吹风,一边拿一朵莲蓬摘莲米吃,新鲜的莲米连芯子都不苦,只需剥去外皮就可以吃,季锋只觉清甜可口,越吃越香,笑嘻嘻对着小船船尾的江厉丢了一颗莲米过去,大声道:“接着!”

江厉浮漂刚动,就被季锋这一嗓子喊得没动静了,他左手动了一下,五指往上一抓,一颗丢到半空中就无力的下坠的小小莲子突然就掉到了他手中。

季锋又往嘴里塞了一颗道:“好无聊啊~好无聊啊~别钓啦~厉厉快来陪我玩~”

江厉斜了他一眼,是季锋非要出来钓鱼,说想喝鱼汤,出来了自己又不动手,江厉去钓又嫌一个人无聊。怎么以前没发现季锋这么难伺候呢?或者只是暴露了本性吧。

江厉慢悠悠道:“行啊——先吃鱼还是先吃我,你选吧。选我的话,等下别喊饿,还得我用轻功飞去城里给你买烧鸡吃。”江厉对着季锋挑起嘴角,挑衅的笑了笑。夕阳的照耀下,江厉的白发被映衬成白金色,五官显得格外温柔,薄情的下颌线都变得柔和,这个总是让人感觉是一匹独狼的男人,已经冰雪消融,可以像个普通的恋人一样调情和玩笑。

季锋翻了个身,看着江厉美滋滋道:“厉厉,十年没见,你真的变了好多,就感觉,更可爱了,嘿嘿,想日~”摸摸肚子,季锋还是不情不愿道:“好吧,先喝汤,鱼汤拌饭最好吃了。天天跟你一起鬼混真的很伤身体,我要补一补。”

江厉无语极了,说得好像他是吸人阳气的狐狸精一样,到底是谁天天缠着要要要的?季锋在倒打一耙上真是天赋异禀。

晚餐是应季的小青菜和白鲢豆腐汤,小葱撒在乳白的汤面上,鱼肉鲜甜,青菜脆嫩,虽然没有什么层次丰富重油重辣的下饭菜,但是清淡原味的饮食也能让人胃口大开,季锋吃得嗷呜嗷呜的。

鱼是江厉钓的,菜却是季锋的手艺。一边吃,季锋一边夸赞自己十全十美好老公,年纪小腰力好性格活泼会整活儿,竟然还精通厨艺,简直是上下几百年唯一的完人了。

江厉看季锋是有十八层滤镜的,不光没有给他一个大白眼让他别太自恋,还不停的点头,随口夸赞了起来,看来季锋最近越来越幼稚和江厉的无底线捧场也不无关系。

西江的夜生活是很丰富的,入夜之后,沿湖的酒楼挂上了一串串灯笼,水面有人开着画舫在游玩,也有人放灯在湖中随着水波摇曳,这个大湖是有些历史典故的,入夜之后租个画舫在睡莲间荡过,就好像与古人同游了一片湖,共赏了一轮月。

季锋与江厉所在的小船,也在船舱挂上了昏黄的灯笼,他们离岸越来越远,目之所及从荷花变成了飘摇的芦苇。季锋出得船舱,看见月下的芦苇之中,在船驶过之后突然飞起了大片大片星星点点的萤火虫,这幅场景就像星星飘落在水面上一样梦幻。

季锋抬眼而望道:“真的太美了,美食,美酒,还有——”季锋看向江厉,“还有美人,厉厉,我突然很想看你在这里舞剑,你白发的样子应该特别适合剑舞吧!诶?你的剑呢?最近都没看见你带。”

江厉心道,我还敢看见那把剑吗?江厉道:“武功到了一定境界,摘花飞叶都可以作为武器,我现在已经不佩剑了。便折一根芦苇舞给你看吧!”言罢,他飘然而起,折身摘了一根芦苇,他从没有刻意去练过用来表演的剑法,但是从小与剑相伴的人,在剑术上已近似入道,只要是自己见过的剑法,几乎随时随地可以信手拈来。

他如雪雁飞鸿般在芦苇荡中舞起剑来,果然像季锋想得那么好看,衣袂翻飞犹如剑仙,举手投足之间却没有伤害到一只萤火虫。他就像一缕飘散在芦苇荡中的烟雾,在缝隙中自顾自伸展腾挪,这剑法没有杀气,只有全身心投入的潇洒灵动和如同水墨般的美丽。

一舞罢,江厉轻飘飘的落到船头,拿着芦苇做了一个潇洒的收剑式。季锋鼓掌捧场道:“潇洒!气派!”季锋凑上去捧起江厉的脸亲了一口,遗憾道:“这位壮士,你的剑舞真的很惊艳,唯一的遗憾就是,没有用一把跟你气质相符的宝剑,你的宝剑呢?”

江厉笑了笑,道:“我的剑叫太阿,它现在埋在地下,若是以后有有缘人捡到它,可能又是一段佳话吧。太阿之名源自一个帝王的佩剑,历史上的太阿可以斩妖邪,立乾坤,被人称作王者剑,我选定这把剑,是希望我自己无坚不摧,百邪辟易,却不想,王者之路注定孤独。。”

季锋笑道:“这样的宝剑,这么埋了实在可惜。”

季锋知道暂时是无法解开江厉这个心结了,当年王多多那一剑怕是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,今日也是气氛好,才引得江厉主动谈论它,平时提起,都是避而不谈的。

他岔开话题,搂住江厉的腰好奇道:“原来这些剑都有名字和出处,真有趣,江石和江影的剑叫什么?怎么他们都不提自己的剑名呢,我觉得剑有名字很帅哎。”

江厉道:“一个叫破山,一个叫画影,他们不提是因为之前他们都和剑叫一个名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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