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色碎花的衬衫衬的她单薄而清丽,反而更显她皮肤细腻、玉骨冰肌。
“倒是很聪明,知道在什么样的场合,选择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一面。”陆耀廷眼神探究的盯着沈赢,她到底打哪儿来的?
还是在他野练期间,有人利用沈赢摔断腿,没出门的时间里,对她进行过超强化的高度训练?
才会让她在短短十几天内,脱胎换骨,变成另一个人?
沈赢弹完钢琴一回头,就对上陆耀廷锋锐的双眼。
她知道,自己露馅了。
但她故意的,因为她知道,陆耀廷就算怀疑也调查不出任何东西来。
她凭空穿越而来,顶替了原主的一切存在痕迹。
如果不是从前的记忆太清楚,沈赢都会产生一种自己就是原主的错觉。
她这个当事人都找不出任何蛛丝马迹,陆耀廷就更难寻找到她穿越的事情了。
而且,她和原主是有区别的,在以后的日子里肯定也会露出马脚。
不如一开始,就主动暴露,去试探陆耀廷的态度,让陆耀廷习惯现在的她。
当然了,如果陆耀廷能调查出她穿越的事情,拆穿她不是原主的事情,她更高兴。
因为这样,她说不定能找出穿越的关键,从而回到那个属于她的世界。
她之所以能这样放肆,是因为她潜意识相信陆耀廷的人品和为人,就算有怀疑,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,也不会伤害她!
这个贫穷落后的七十年代,沈赢是真的不想呆。
就算军营环境好,可这一切在沈赢眼里,简直就跟看黑白纪录片一样,因为七十年代的一切都是灰扑扑的。
人们的穿着大多是灰黑两个颜色,房屋建筑也是低矮的瓦房。也就在部队能看到砖瓦房,农村好多人都住的是茅草屋。
还有这个大礼堂,名字里有个大,其实也不大,还没大学教室大。
地面也坑坑洼洼的,墙上还刷着很符合当代的各种标语和画像。
沈赢估摸着,如果让那些专门写乡土文学的作家来了,会鼓掌喜欢之外。
任何一个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来了,都会哭着喊回家找妈妈。
沈赢脑子里闪过特别多嫌弃的想法后,又对陆耀廷伸出手:“抱我回去。”
这一次陆耀廷再抱沈赢回轮椅上的时候,没人说啥了。
因为他们都被沈赢的才艺给征服了!
别看只是弹了一首钢琴曲,可这在七十年代而言,也是有才华。
因为当代的人,大多都是文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