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啊~~」他抱着下体,弯下腰来。
我那一脚实在是不得以的,我真怕他的家伙被我废了,那我可真是罪孽深重啊!
一响哀号声,让往内走的那位回过身来,我扯着面前的这位可怜的警察伯伯的身体往地上倒下,顺势抬起脚撑住他的肚子,给他来个抛摔。
他壮硕的身体被我往后抛出,那位闻声回身过来的大汉,突然被这种景象吓了一跳,他想伸出手去接住他的同伴。
我想这是人的基本反应,可是抛来的可是一位壮硕的大汉,那种来势岂能轻易挡住?两个人撞的正着,唉叫声此起彼落!
「你们想要假扮警察对我仙人跳,门都没有!」我趁机往外夺门而出,还告诉他们说。
因为他们都身着便服,不是制服,我虽然知道他们的身份,但是我还是要故意当做不知道,万一被补,到法庭大家还有的辩呢!
不然,我又袭警一次,这些罪名,够我在牢房呆上一段时间了!
我快速的往楼下冲,当我跑到楼梯口,准备往大门外冲出。唉!你知道吗?门外和柜台,有四五位穿制服的警察走了进来。我一看,这还得了,赶紧回头,想往后跑。
「先生,麻烦你的身份证件,让我们检查一下!」他们也看到了我,很有礼貌的叫了我一声。
我一听,头皮都发麻了,可是我还是镇定的拿出身份证给他们。我又不是大陆偷渡客,料想他们没有任何事证,也为难不了我,我只希望他们赶快验完,让我离开。
就当我的证件在警察伯伯的手上准备还我时,他身上的无线电对讲机,传来一阵呼叫求援的声音,还把我的衣着身材,都报的一清二楚。
我很尴尬的看着他,那不就是眼前的我嘛!各位您说,我该怎幺办?再袭警一次再往外逃吗?喔不!我现在面对的,可是穿着制服的警察,还佩着枪呢!
我不想犯错,我不想犯罪坐牢。
我在楼上的部份,还可以辩称不知道是警察,以为是仙人跳,一切都是出于自卫!现在呢?我只有乖乖的站在那里,看着门口那两位掏枪出来,防范我蠢动。
我举手投降,我不想挨子弹,我不乱动,他们也不能对我怎样,一切都要到警局,到法庭再说!
过了好一会,楼上那三位终于下来了,他们搭电梯下来。
看他们步出电梯,步履蹒跚的样子,我真的很抱歉。两位都是被我的脚所伤,都是伤在下体,一位被大脚踢伤,一位被我的小脚戳伤,都带着忿恨的眼神瞪着我看。
「我不知道你们真的是警察!」我满脸歉意,不停的说抱歉。
我的诡辩,让他们有苦难言!另外几位制服员警,也上楼来抓了几对正在交易的男女,我希望不是我害他们被捕的。
我们一起上了一辆箱型车,她坐在前面,不时回过头来瞪我,咬牙切齿的表情,好像要吃掉我一样,让我害怕。
我想着,等一下到警局可是她的地盘,她要怎幺样对付我,就不禁让我全身发麻!
到了警局,我矢口否认援交,我辩称,以为他们是仙人跳,想谋索财物才攻击他们,这纯粹是自卫的举动。
拜台湾这几十年来,民主法治的教育成功之赐,他们就算怎幺样恨我,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,还是不能对我刑求逼供,我还是安全的。
一位男警帮我做笔录,由于我矢口否认一切,没办法,他只好去请她来帮我录口供。
我这时候从她们同事的呼唤声中,才得知她叫何丽玲为了保护她,我名字更改过,如有雷同造成误会,先在此致歉!,她提着她的包包坐到我的旁边,眼神让我看了就害怕,我想她一定恨死我了吧!我低着头不敢直视她,我对她充满歉意,也充满爱意,我就像犯错的小孩,准备接受严惩一样,低头认错。
她瞪了我一眼,「哼」的一声,说:「赶快认罪吧,我手上有证据,可以指控你,你还是乖乖的招吧!」接着,她打开皮包拿出录音笔来。
当她打开皮包时,我瞥见她的包包内,有一只小的无线电对讲机,还有一个小皮夹,应该是装证件和一些钱的,还有一只口红,一个小粉盒说实在的她不用化妆就够美了,还有两串钥匙,一串比较小像是开抽屉的,一串大一点像开门用的,没看到汽车和机车钥匙,我猜她一定住的离分局不远,或者台北市不容易停车,她搭捷运或公车吧!
她拿出录音笔拨放,可惜没有声音,因为我在旅社,已经动手洗掉了内容。
这下她愣住了,她辛苦付出天大的代价要起诉我的内容没了,我低头看看两旁,旁边的几位都不在,剩下我跟她。
「对不起!我真的喜欢你。放过我吧!我会负责,我决不会说出来的!」我轻声的哀求她说。
我一直苦苦的哀求着,她知道我的意思,她听完眼匡也有点红,但是她咬了一下嘴唇,「哼」了一声,起身往另外的房间走去。
我想,这下完了!看样子,我逃不过上法庭的命运!我想她一定要置我于死地,她才会甘心,我的前途完了。
趁她离开座位时,我心一狠,想说既然你一定要毁了我,我也要毁了你,我偷偷的打开她的包包,取走门的那串钥匙,放进我的口袋。
她带着另外一只录音笔回来,我想应该是那个壮硕的男警的。
她放出内容,听到进入旅社房间那一段,只听到我大喊,你们别想装警察来对我仙人跳的一句,其他都是无关紧要的碰撞哀号声,还有,她在浴室内对着外面的同事,呼唤回答的内容
我被他困在浴室里面,不过已经解困了!你们不用进来救我,快叫同事们支援,把他拦住!我听到她对她的同事这样说。
我这一听,便知道她真的恨死我了,她决不会放过我的,连在浴室内还没脱困都想抓住我。
接下来,都是整理后他们之间的对话。听得出,她否认我有对她作任何的伤害,她说在逮捕的过程中,被我挣脱踢撞了几下,没有大碍。
毕竟是处女,那好意思告诉同事被我污辱的事呢?她只是说被我踢伤,所以走路有些不方便,掩饰了被我开苞走路不方便的事实。
听到这里,她的眼神有点迷惘,看着远方,我不知道她在想甚幺。
过了一会儿,她好像下定了决心一样,把她一生中的第一个男人;我这个莫名其妙,突然便成为她老公的男人,移送地检署。趁检察官还没下班,就把我送地检署了。
我真的很悲愤,我怎幺求她都没有用,我如果没有被收押的话,我一定要报复她!
到了地检署,检察官看了笔录,也问我不少话。
我一直坚称是跟女网友碰面,并没有援交,我也不知道她们是警察的身份,加上录音内容对我有利当然对我不利的早被我洗掉了,何况我一直说误以为是仙人跳,是遇到了坏人,我想逃跑才攻击的。
「你运气很好,既然他们也没提伤害控诉,当然妨害公务的部份,是罪证不足,所以我们就不作出起诉处分了,当庭放!」检察官笑笑的对我说。
关于性侵害的部份,她没提,我也坚决否认有何不轨,所以,我被放走了。
走出官署,我赶紧找个锁匠,复制了整串钥匙,然后买了几颗安眠药和四条童军绳,一个黑眼罩。
我赶回旅社,把钥匙拿给柜台小姐,我骗她们说是在302号房门口捡到,可能是该房的住客所掉落的。
我走到对面等待,我猜,等她下班回家找不到钥匙,她可能会回头来宾馆找,她可能以为在打斗中掉落了。